男子听后连连点头并承认自己仅一时糊涂"劫匪"为表示自己道歉的诚恳态度,还将自己的手机号留给了王某让其以后有事都可联系他。王某回家后将自己所遭遇到的告诉丈夫,其丈夫被吓得冒了一身冷汗,便让妻子立即拨打电话报警。
5月26日凌晨1时许,王某向
遂宁市北固派出所报警。民警赶到现场了解情况,但"劫匪"的电话却打不通了。由于事发地点没有监控视频,民警根据王某提供的"劫匪"骑了辆白色电瓶车线索,通过从高速路出口进城道路沿线的 "天网",很快就确定了该名实施抢劫行为的男子,随即找到27岁的李某。
民警根据李某的供述以及仔细调查核实后,确定李某的妻子确已怀孕八个月,而他上班的工地已有数月没有发工钱。
事发当晚李某原计划骑车出门伺机“找点钱”,恰好见王某孤身一人在凉亭内休息,遂将其强行劫持后准备抢点钱财。
后经民警进一步调查得知,原来李某曾有犯罪前科,几年前他因抢劫青少年的钱财而被判刑,民警说李某到案后认错态度诚恳且没有对王某造成任何伤害和损失,就此事上报至公安分局的法制科,最终法制科民警研究认为,根据《中华人民
共和国刑法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,李某的行为应属犯罪中止范畴。